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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题目:(以下简称“该稿件 ”或“该文稿 ”)
甲方:全体作者
乙方:《XXX》编辑部
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保护论文作者和编辑部的合法权益,全体 作者(甲方)和《XXX》编辑部(乙方)双方就该稿件的出版事宜协议如下:
1. 甲方将该文稿的非独占性著作权许可给乙方使用,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、汇编权、发行权、翻译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。该文稿版权转让适用地域为全球范围(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),但转让方(甲方)保留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另行授权的权利。在上述时期和地域内,1)甲方本人可以将该文全文汇编到甲方本人的非期刊类文集中;2) 甲方本人可以在后继的作品中引用该文稿中部分内容。但是,在以上使用(包括引用)过程中,明确标注乙方期刊的刊名、年、卷、期号。 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的数据库对上述稿件进行收录和传播。
2. 甲方保证:1)该文稿为首发稿;2)该文稿的署名作者均对论文稿件有实质性贡献,署名正确,顺序无争议;3)该文稿中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的和准确的;4)引用他人的成果时,都进行了必要的标注;5)该文稿不违反甲方与其他出版机构的版权协议,不违反甲方与其合作机构的保密协议,不存在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。自论文投稿至发表期间,若该稿件发生侵权、泄密(含敏感科技信息)或学术不端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3. 乙方保证:在收到甲方文稿后 40天内将初审阶段处理意见通知甲方。乙方保证不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,也不会协助第三方侵权。 乙方承诺不会损害甲方及甲方作者的声誉或造成经济损失。 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,则本合同自动终止;甲方有权在收到退稿通知后【7】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,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【3】个工作日内重新审查并给出最终决定。或虽经乙方多次安排,初审审稿意见仍未回复而超过该期限时,1)甲方可继续等待处理意见;2) 甲方可撤回文稿,则本合同自动终止。
4.该稿件被录用并正式刊出后,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向甲方支付稿酬(含许可费用)。
5.本合同自全体作者签字之日起生效,签字后通过投稿系统上传协议电子版,认可协议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,则本协议自动失效。
6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
全体作者签字:
签字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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